主人公叫個連的小說是《西方軍事史之古斯塔夫——布雷頓福德會戰·呂岑會戰》,它的作者是佚名寫的一本軍事、戰爭紀實風格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節選:
西方軍事史之古斯塔夫----布雷頓福德會戰·呂岑會戰
古斯塔夫(1611-1632年)在日爾曼境內進行的兩次巨大會戰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在於戰術和領導能力的改進方面,這對戰爭藝術的發展具有廣泛的影響。所以在檢討其後果前,首先應分析此前陸戰方面的發展,接著再分析古斯塔夫的戰爭藝術,最後才考慮他帶來的戰術變化。
雖然自從百年戰爭後半期就已不缺乏軍事上的新發明,甚至於像達芬奇(1452-1517年)這種人已經開始設想潛水艇、坦克和飛機等問題了。可是在火炮尚未廣泛使用之前的主要戰術問題倒不是如何在野戰中擊敗敵人,而主要是如何把敵人從要塞中趕出來。直到十五世紀後半葉,當要塞問題已經被解決之後,如何在戰場上有效利用火力的問題才開始出現。(注:下列時間可以說明武器的發展趨勢:手榴彈,1382年;發煙彈,1450年;計時火柴,1410年;盒裝彈丸,1410年;粒狀火藥,1429年;火彈,1400-1450年;燧發器,1450年;青銅爆炸彈,1466年,炸彈,1470年;炮車,(約)1470年;***,1483年;燃燒彈,1487年;來福線,1520年;西班牙式火槍,1521年;改良型手榴彈,1536年;左輪式***,1543年;紙彈殼,1560年;一種榴霰彈,1573年;熱彈,1575年;一般炮彈,1588年,火藥與彈丸合裝的彈殼,1590年;來福線***約1592年;衝擊式引信1596年。)
1512年在拉文納的血戰中,加斯頓擊敗了神聖同盟的軍隊,炮兵在這一戰中開始擔負決定性任務。但是直到有了改良型的西班牙燧發槍後----1521年在帕爾馬圍城戰中首次使用----步槍手才開始顯示出價值。這種新兵器長六英尺,重十五磅,從一個楔形的架子上發射。它的戰術性使用是由佩斯卡拉侯爵迅速發展成功的。1522年在比科卡之戰中,他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表演,證明火槍兵在開闊地中也有獨立戰鬥的價值,這也是第一次使長矛兵變成了輔助部隊。第二年,在帕非亞之戰中,用不斷的射擊和運動,佩斯卡拉的火槍兵為贏得了那個時代最具決定性的會戰;這次會戰也為近代步兵戰術奠定了基礎。直到刺刀發明前火槍和長矛始終是主要兵器。在這些方面,西班牙人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主要是因為自從格拉納達被征服之後,他們徵召了許多老兵,建立了一支職業化軍隊。通常這種戰鬥單位有兩三千名步兵,其中三分之一為火槍兵,三分之二為長矛兵。有些部隊以皇室的王子為榮譽指揮官,是近代“步兵”名詞的由來。在十六世紀,這些重步兵通常組成長方形的隊形,有三十列縱深,火槍手則構成方陣,位於他們角上。但是到了十七世紀,由於炮兵的進步,他們的縱深又常常減為十列。